管理|企业生产与品控的冲突如何化解?
在铝行业尤其是铝加工领域,经常会发生因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标准不一致导致批次产品不合格,或交货后因供需双方没有明确产品标准而被退货等现象,究其根本,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
1、样品的质量评定工作做得不扎实;
2、技术工序、质量文件不完整,客户确认过封存的样品保存不,有的在销售部门,有的在技术质量部门;
3、新产品订单生产许可审批没有人负责;
4、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的培训不够,生产过程检查工作做得不到位;
5、公司需要有产品开发工程师、制程工程师、生产部门专职工艺员或生产工程师,但有的公司却用机器、设备操作员替代生产工艺员;
6、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不够明确,车间工作也不明确;
7、计划员排计划时,经常把物料清单粘贴在工时计划表上,以便于指导工人按工艺要求生产,容易让工人重视计划而忽略技术工艺要求;
8、生产管理混乱,为了出货,生产质量控制不当。
针对以上原因,企业应如何解决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职责分工,确保出货产品质量达到客户的要求呢?
首先,过程检验与质量控制的标准、工艺文件必须完善。
技术部门提供完善的产品标准,销售及技术部门提供客户确认的销售样本的质量标准,公司的技术、工艺文件需要完善。
其次,质量部门必须提供相对完善的检验标准与检验作业规程、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掌握好质量控制点,并让生产部门掌握现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当然,质量管理制度必须完整,特别是生产质量不合格的处罚规定。
再次,内部必须有较好的技术工艺师或其他人,对质量异常能做权威判定。
有些产品即使有质量标准,但由于个人判断能力不同也会产生质量问题。有了这项基础,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职责分配就有了根本。否则,公司的质量管理责任无法落实,影响客户生产标准的执行,最终保证不了产品的出货质量。
如果没有上面的条件与基础,处理办法是:质量部门负责生产过程质量抽查、监督指导,人员也全面归属质量部管理。为了防止检验人员故意刁难生产人员,只需要把质量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的工资与产量与或出货金额挂钩;其次,就是把检验人员的服务效率与专业能力也让生产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门经理进行评价。若发生生产员与检验员有争议与分歧时,需及时并合理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
每个企业的质量部门和生产部门的关系都不太一样,有的比较和谐,有的却充满争论,企业必须兼顾生产和质量才能真正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生产部门和质量、技术部门的紧密结合才能使得企业的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几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企业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人文关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