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重点管理范围(2025年版)》(以下简称《管理目录》),首次将铝用碳素明确列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的重点监管对象,标志着该行业环保管控进入精细化阶段。
《管理目录》涉及7大类30小类。7大类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30小类包含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铝冶炼等。
根据《管理目录》,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中: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新增明确监管:
1.产品范围:碳块、碳电极、碳糊、铝用碳素(天然石墨及制品除外)
2.生产装置:煅烧炉、焙烧炉、石墨化炉
3.监管标准: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当量值)
业内专家指出,此举或将直接影响电解铝配套产业,要求相关企业加快环保设施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