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最热夏季来袭!电解铝产能大省如何备战“迎峰度夏”?

发布时间: 2023-06-30 21:21:53 作者:中商碳素研究院


6月以来,随着气温攀升,我国多地用电负荷持续走高,山东、新疆、内蒙古、云南、甘肃、青海等电解铝产能大省也纷纷开始谋划,全力备战迎峰度夏


山东:

山东省能源局6月16日发布《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保障顶峰发电方案》,方案指出,综合测算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省内电力平衡计划外顶峰发电资源约39.5万千瓦,具体如下

(一)可随时调用的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目前全省共有应急备用煤电机组5台、容量10万千瓦,均为地方调度小型煤电机组,其中,最大可调用出力9.5万千瓦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二)直调自备电厂增加的上网出力。当预判出现电力缺口时,山东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向直调自备机组下达调度指令,增加上网发电出力。经测算,计入迎峰度夏电力平衡的直调自备机组出力约550万千瓦,临时增加的上网出力约20万千瓦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三)地方调度电厂可增加的发电出力。地方调度电厂机组数量多,装机总规模大,但单机容量偏小,总体调节能力不强。根据往年发电情况测算,迎峰度夏期间平均出力约670万千瓦。电力供应紧张时,通过加强调度督导,可增加上网出力约10万千瓦,全部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新疆:

6月20日,新疆阿克苏地区全网最高用电负荷首次突破290万千瓦,达292.9万千瓦,同比增长21.4%,当日电量6494万千瓦时,负荷及日电量均创历史新高。

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网阿克苏供电公司先后发布《2023年迎峰度夏重过载设备治理方案》《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方案》以及《迎峰度夏运维保障及防汛减灾工作方案》,密切关注电网负荷,加强电网潮流及重要断面的运行监视,优化补强电网网架,持续加强设备特巡检查力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下一步,该公司将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全面落实各项保供任务,全力做好度夏期间保供工作,坚决守住大电网安全生命线。


内蒙古:

为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夏能源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电力供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单位,强化统筹、协同联动,目前全区高速公路已开通绿色通道314条,保障电煤能源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同能源、铁路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煤炭、电力供需情况,共同做好能源保供研判工作,对企业物流保通保畅方面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急事急办”“一事一协调”。

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主动对接全区67家用煤电厂,了解企业生产、储存、消耗和运输保障等动态信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存煤处于警戒线以下的电厂优先保障运输,全力做好能源物资运输供需对接。

依托TOCC加强全区路网运行监测,对电煤运输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提前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同时,该厅指导各盟市建好用好14支应急保障车队,应对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运力短缺风险。充分利用服务区、司机之家等场所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休息、饮水、充电等便民服务。


云南:

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推进用电负荷有序接入。按照“分批改造、逐步接入”原则,2023年12月底前全省高压用户完成控制回路改造并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高压用户负荷监测能力达到100%,负荷控制能力达到我省最大负荷的5%以上。其中,新装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负荷管理装置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运;存量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用户按照“高耗能用户优先接入,其他用户有序接入”顺序实施;单户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可控负荷原则上不得低于其最大负荷的50%。


甘肃:

西北能源监管局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能源局电力保供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西北区域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抓实抓细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确保保供措施有效有力;二是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全网一盘棋、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同舟共济、坚持团结治网,共同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三是加强厂网协调、政企联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保供风险可控、在控、能控;四是处理好保区内和保外送的关系,严格执行已签订的跨省跨区合同,服务好全国保供工作。最大限度做好区内与区外可用能力的灵活优化和相互支援,发挥最大保供作用;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应对重大突发灾害风险能力;六是坚决保障民生用电,把人民群众稳定可靠供电放在电力保供首要位置;七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保供作用,严肃调度纪律和市场行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八是科学做好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及时做好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突发事件管理,确保今夏能源供应平稳有序,为西北区域和全国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出积极贡献。


青海:

青海省发布《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负荷管理预案告知书》,预案提出,青海将按照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顺序,最大限度的满足社会用电需求。

重点限制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预案对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企业电力分级负荷管理调控指标做出具体要求。Ⅵ级限生产负荷2%;V级限生产负荷4%;IV级限生产负荷6%;Ⅲ级限生产负荷15%;Ⅱ级限生产负荷20%;I级限生产负荷25%。当VI-IV级限生产负荷不大于10%时,电解铝企业通过调整电解槽电流实现提前1天通知压限负荷到位;当Ⅲ-I级限生产负荷大于10%时,电解铝企业安排停运电解槽,须提前1+6天、1+12天、1+18天通知电解铝企业准备,方能确保按照负荷管理预案压限负荷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