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等文件精神,监督落实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建设项目(E系列第二段73台设备)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在经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验收的基础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省级验收。现将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建设项目E系列第二段73台设备)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根据公告,之前结余的0.076万吨产能和2023年7月经山东省工信厅核实确认退出的24万吨产能中,10.583用于启动E系列一段440kA×88台设备,4.691万吨用于启动F系列三段440kA×39台设备建设产能,8.779万吨用于启动E系列二段440kA×73设备,剩余0.023万吨用于后续产能启动。
附件: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建设项目(E系列第二段73台设备)产能置换方案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