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管理的要求,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这意味着山东的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要进行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电解铝行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含异地搬迁)、改扩建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3216铝冶炼”中的电解铝。
图1 电解铝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图2 企业及电解铝工序边界示意图
山东省是电解铝大省,电解铝行业是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领域之一,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电解铝行业环境影响评价,可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源头防控作用,对推动山东省电解铝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推进电解铝行业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碳中和愿景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