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由中铝集团参与编制的《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13部分:氧化铝》和《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定额 第14部分:电解铝》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作为《黄河保护法》核心配套管控文件,两项标准填补了黄河流域铝行业用水强制管控空白,成为继产能天花板、绿电考核之后,铝产业的第三道刚性监管红线。

黄河流域是我国铝工业核心集聚地。数据显示,黄河流域周边电解铝建成产能1938万吨/年,占全国比重47.6%;氧化铝建成产能6180万吨/年,超六成国内铝产能依托黄河水系生产。氧化铝、电解铝均为典型高耗水产业,生产环节用水需求大、消耗集中,而黄河流域水资源禀赋紧张,此前行业长期缺乏统一、强制的用水管控标准,此次双国标落地,彻底终结铝行业用水粗放管理时代,实现全流程有标可依、有规可管。
本次实施的标准为强制性国标,并非推荐性指导文件,约束力显著提升。标准规定了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和管理要求,适用于黄河流域及供水区内所有现有、新建、改扩建的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企业。
针对现有氧化铝、电解铝企业设置限定值底线标准,作为日常节水考核、取水许可核验的硬性依据,用水不达标企业将被核减用水量、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将不予延续取水许可,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针对新建、改扩建铝项目设立先进值高门槛,将用水效率纳入水资源论证、项目审批、节水评价核心指标,不达标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严控新增高耗水产能。同时标准统一用水核算口径,杜绝数据规避、统计模糊等乱象,让行业用水监管全面透明化、标准化。
对现有企业而言,限定值是必须达到的“及格线”,用水不达标的企业将面临“无水可用”的风险。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而言,先进值是一道必须跨越的“高门槛”。叠加此前电解铝4500万吨产能天花板锁定产量上限、8月1日同步实施的绿电42号令约束用能结构,水资源管控从成本、合规、产能三个维度形成强力制约,彻底告别行业粗放扩张模式。
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两项强制性国标是铝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推手。短期将倒逼沿黄低效产能开展节水技改,推高落后产能生产成本,加速行业优胜劣汰、产能出清;中长期将推动铝行业从“粗放用水”向“量水而行、集约高效”转型,倒逼企业迭代节水工艺、升级生产设备,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高标准用水门槛将进一步优化行业竞争格局,技术先进、节水达标的头部企业优势持续放大,行业集中度稳步提升,助力国内铝工业迈向绿色化、高端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