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下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石墨、氧化铝、煤焦油等产品的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其中,对于最惠国来说,鳞片状天然石墨2020年进口税率是3%;煤焦油及其他矿物焦油2020年进口税率是6%;高岭土、高岭土类似土、耐火粘土2020年进口税率是3%;氧化铝2020年进口税率是5%。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分别为1%、1%、1%、0%。
另外,根据《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税率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巴基斯坦、格鲁吉亚、智利、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冰岛、瑞士、哥斯达黎加、秘鲁、新西兰的双边贸易的协定税率以及亚太贸易的协定税率将会进一步降低。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