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等要求,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4-2025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定工作,并发布了《关于河南省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共审核评定A级企业84家、B级(含B-)企业598家、绩效引领性企业65家。其中,被评定为A级的炭素企业有1家,被评定为B级的炭素企业有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