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山东省工信厅正式印发了《2020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出,今年仍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大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促使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该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以及产能退出六方面。
能耗方面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环保方面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采取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质量方面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退出。
安全方面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技术方面
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淘汰相关工艺技术装备,须拆除相应主体设备。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
产能退出方面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淘汰类”条目规定的要求,加大排查工作力度,严守时间节点,确保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或落后产品按时有序退出。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在这个过程中,山东省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
据统计,我国2019年电解铝全年减产355万吨产能,主要集中在山东、河南等省份。其实早在2017年,山东省就开始启动违规产能清理、落后产能淘汰,近几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也显示了其清理整顿的决心,目前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据悉,今年山东省推动落后产能推出工作将于4月-11月实施,12月进行统计,2021年1月上报国家有关部委。